由8家中国鞋产品生产出口企业发起的“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8日下午在广州公布了初步立场文件。
一、联盟反对欧盟委员会分别于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启动的针对中国出口的劳保鞋和皮面鞋发起反倾销调查。联盟对皮面鞋案中申请方作为欧盟产业代表的资质提出质疑,认为欧盟发起反倾销调查缺乏法律和证据支持,而且也不能解决欧盟境内产业自身发展的问题。
二、联盟坚决反对欧盟委员会此前全面否决中国被抽中调查的13家皮面鞋出口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申请的初步裁定,认为它不仅有失公正,而且也不符合欧盟反倾销规则和欧盟近年来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做法,更有违世贸组织规则。
三、联盟注意到,欧盟产业并没有遭受到反倾销法所要求的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不能满足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联盟要求欧盟调查当局充分注意这一法律和事实问题,从而作出客观、公正且合法的裁决。
四、尤其是考虑到在2005年之前欧盟对中国鞋产品实施配额措施的情况,联盟认为欧盟部分企业面临的困难不能归咎于中国出口的产品,二者无因果关系,因此欧盟委员会不得做出肯定的裁决。
五、联盟坚决反对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鞋产品采取任何反倾销措施,认为它既缺乏法律和证据支持,也不符合欧洲国家的利益。实际上,采取措施将在损害中欧鞋产品正常贸易的同时,增加欧洲进口商的成本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力。
六、联盟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及商会协会为此与欧方进行的交涉和谈判。
七、联盟将进一步联合欧洲利益同盟,根据欧盟法律和相关国际规则,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涉、抗辩和游说。
八、联盟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和联盟掌握的信息,以及联盟成员的整体利益进一步阐述其立场的权利。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