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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颁布“进口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要求”及“进口日本桃果蛾寄主果实检疫要求”修正案

更新时间:2006/2/17

    2006年2月9日,中国台湾动植物健康检验检疫局宣布颁布了“进口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要求”及“进口日本桃果蛾寄主果实检疫要求”的修正案,规定来自日本的苹果Malus spp.、梨Pyrus spp.、桃Prunus persica、美洲李P.Americana、西洋李P. domestc及樱桃李P.salicina类新鲜水果,应源自指定供货果园。包装及储存设施的操作、实地检验、出口检验程序及进口检验应遵照“进口日本桃果蛾寄主果实检疫要求”及其它相关进口要求。

    该修正案已于2006年2月1日批准并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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