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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欲对我工业品实施特保

更新时间:2006/2/22

    驻巴西使馆经商处消息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常务副部长伊万•拉马略近日表示,中国和巴西就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为两国就其他产品达成类似协议打开了大门。他还说,目前巴西企业界申请对来自中国的近20种产品采取保护措施。

  拉马略称,中国从没有就纺织品以外的工业品与任何国家签署过自律协议,不过中国政府已经通知巴西政府,中方已经做好准备,就其他产品与巴西展开类似纺织品的谈判。巴西的鞋、眼镜、注塑机和玩具制造企业已经申请对中国的相关产品采取特保措施。不过他强调,巴西企业家们应更多地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总协定”的规则,因为针对中国产品的特保虽然控制了中国产品的输入,却会让其他国家的相关产品填补了空白。

  2月15日,巴西政府在中国入世5年后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递交了巴西对中国的特保立法的通知,这样巴西企业界就可以在认为其受到中国产品输入的损害时申请对其采取特保措施,措施可以是加征附加关税或实行配额限制。巴西的这一权利可以使用到2013年。根据巴西政府的规定,在巴西企业家申请采取特保措施后,有30天时间用于巴西政府和中国政府进行贸易磋商。

  刚刚达成的“中巴纺织品协议”的第四段中规定,巴西政府将尽力避免使用特保措施。


来源:国际商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