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最新资讯 >> 新闻速递 >> 正文

俄罗斯设置白炽灯泡进口配额

更新时间:2006/3/20

    俄罗斯联邦政府发布了《关于对俄罗斯白炽灯泡生产商采取保护措施》的公告,规定对输入俄联邦的、在海关定义为用于国内消费的、功率在200瓦以下、电压在100伏以上的白炽电灯泡,设置为期三年的、每年13670万只的进口配额,紫外线、红外线灯泡、钨丝卤化灯泡和反射灯泡除外,税则号为8539229000。分配方案根据2001~2003年和2004年第一季度该产品进口情况确定。公告称,进口配额不适用于从白俄罗斯和享受俄罗斯联邦最惠国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除外)进口的白炽灯泡。该规定从3月起施行。

  白炽灯泡进口许可证每年由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按照指定程序颁发给企业。俄罗斯经济发展和贸易部会同俄罗斯工业和能源部以及联邦反垄断署,每年对俄罗斯白炽灯泡市场进行分析,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于当年第四季度向俄罗斯联邦政府提出对进口配额进行修改的建议。2006年至2008年期间,中国分配到的配额总共为1300万只,吉尔吉斯斯坦为8270万只,欧盟为3150万只,乌克兰为800万只,其他国家总共150万只。

  专家表示,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增长带动了灯泡需求的增加。俄罗斯年发电量中,有15%左右是灯饰行业消耗的。以前,大多数的电能源为工业照明所消耗;而现在家居中所使用的灯泡逐年增长,进口需求也越来越大。

  早在2004年9月,俄罗斯就开始对进口白炽灯及紫外线和红外线灯泡损害国内产业的事件进行调查。给俄罗斯供应灯泡的有60个国家,参与灯泡销售的公司来自70个国家。俄方认为,俄罗斯本国此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完全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但外国供货商的价格从上世纪90年代下半期以来就多次降低。

  我国是照明产品出口大国,年出口灯泡60多亿只。俄罗斯此番设置白炽灯泡进口配额势必对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来源:国际商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