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新西兰农林(MAF)通报该国预计将于2006年5月1日执行新的对来自所有国家的木质包装材料的进口卫生标准。其最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在该标准执行之时,将强制对所有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处理,未进行处理的木质包装材料将被处理、转运或销毁。关键要注意的是,本要求适用于集装箱及非集装箱/散装货物。木质包装材料指的是用于商品支撑、保护、或运载材料的木材或木制品(不包括纸制品)。它包括例如填料、板条箱、木片、垫料、托盘、木筒和楔子。尽管裸皮木芯不在ISPM 15范畴内,但按本标准规定,当它用于木质包装材料时,仍受新西兰MFA的管辖。这一标准所覆盖的产品为木质包装材料指的是用于商品支撑、保护或运载材料的木材或木制品(不包括纸制品)。它包括填料、板条箱、木片、垫料、托盘、木筒和楔子。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
|
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