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电器制品中使用铅、水银、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物质。但是,有些电器制品还未开发出可替代的其他物质,对于此类电器制品,可免除RoHS指令中的22项检验项目。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