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8日,中国台湾拟定有关瓷砖的标签标准,要求瓷砖标签含下列信息: (1) 日用品名称、 (2) 生产上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以及进口瓷砖的进口商的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 (3) 生产商国家或地区、 (4) 主要材料、 (5)数量、尺寸(采用厘米或毫米)和等级和 (6)生产日期。以上信息被要求以标签形式张贴在外包装上。使用的书写语言应是中文,可以补充外语。 另外,生产商国家或地区的信息还应当以压制或烧结方式,清楚地标志在空白处的背面,是用中文或外语。面积小于50平方厘米的马赛克瓷砖和突出瓷砖不受此要求限制。
该标签标准拟生效日期通报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