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6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The Sterno Group LLC联合宣布对中国产Sterno便携式燃气炉实施自愿性召回。
此次被召回的Sterno便携式燃气炉为黑色,单炉头,规格为14″×12″×4″,配有8盎司的燃气罐,“Sterno”标在燃气炉正面,产品型号STO6001、50006盒UPC码-27371-50006-9、UPC 0-76642-06001-6标在产品外包装上。该燃气炉自2006年8月~2010年9月在全美的户外产品专卖店或其他零售店销售,单价为20~30美元/台。
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37500台。召回原因为,若调至“关”的位置,旋钮无法严密关闭而导致燃气泄露,有引发火灾或致使用者灼伤的危险。截至目前,The Sterno Group LLC已收到1起旋钮无法严密关闭的报告,尚无人身伤害事故。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便携式燃气炉,并与The Sterno Group LLC联系退货及免费更换其他燃气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