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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布有关干燥蔬菜中残留农药的检查通知

更新时间:2006/9/29

200661,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有关干燥蔬菜中残留农药的检查通知,内容如下:


致各检疫所   


各检疫所一直以来都在对干燥蔬菜中的残留农药进行监控检查。各检疫所在实施检查时请留意如下点注意事项


此外医药食品己向食品卫生注册检查机关发出通知 , 通知请见附录。


1.实施检查时的注意事项


对干燥蔬菜中的残留农药进行检查时如该干燥蔬菜中的被检农药未设有残留标准值(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有必要将其检出值与新鲜蔬菜的标准值进行比较。因此,需要考虑检查过程中的抽样效率和精制效率,并尽可能使干燥蔬菜恢复到新鲜蔬菜的状态。从观点出发,应参考《五订日本食品标准成分表》等较权威可信的水分含量公布数据,向粉后的样品中预先添加足够水分使干燥蔬菜膨胀湿润后再进行抽样,并将其检查结果作为析值。


此外,检查残留农药的同时还需对该蔬菜干燥状态下的水分进行测定。并向检查结果单中记录残留农药分析值、干燥状态下的含水量、试验用的样量、添加的水分量、作为参考依据的水分含量数据、以及提前添加水分实施检查的要点。


2.食品监视负责科进行判断时的注意事项


检查实施后如得出的分析值超过了新鲜蔬菜的标准值 , 则说明《五订日本食品标准成分》中的水分含量数据有可能与作为新鲜原料蔬菜中的水分含量不同。因此要求进口商说明新鲜蔬菜有可能超过标准值并要求进口商提供原料新鲜蔬菜中水分含量的相关资料。如资料中记载的新鲜原料蔬菜中水分含量与《五订日本食品标准成分表》中的值不同 , 则重新用新鲜原料蔬菜中水分含量进行换算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该干燥蔬菜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


注:《五订日本食品标准成份表》由文部科学省发布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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