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欧委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宣布,鉴于欧盟在执行对我输欧自行车零部件反倾销税过程中存在许多例外(对部分欧盟进口商免征反倾销税),且越来越多的欧盟进口商申请例外,欧委会决定对我输欧自行车反倾销税延伸至自行车零部件的措施进行复审。此次复审涉及的自行车零部件包括车架、轮叉、(车链)变速器、支承、齿轮圈、车闸、闸杆、车轮(带内胎和外胎)和控制杆等,相应的海关编码为ex87149110、ex87149130、87149950、87149630、87149430、87149490、ex87149990、87149910。
欧盟最初于1991年10月对我自行车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1993年9月终裁征收30.6%的反倾销税。1997年1月,经反规避调查后裁定将反倾销税延伸至自行车零部件。2000年7月14日,经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征收30.6%的反倾销税。2004年4月29日,因东扩原因欧盟主动发起临时复审调查,2005年7月14日,欧盟裁定将税率修改为48.5%。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