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出警告,勒令包括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的 Cody Laboratories公司、新泽西州的Glenmark Pharmaceuticals 公司以及宾夕法尼亚州的Lannett Company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停止生产并销售14个未经批准的并被广泛用于治疗疼痛的剂型麻醉药品。
被禁止的药品包括以下几种:
硫酸吗啡片, 15毫克和30毫克; 硫酸吗啡溶液, 20毫克/毫升;硫酸吗啡浓缩口服液20mg/ml ;吗啡口服液, 20毫克/毫升; 吗啡片, 5毫克;硫酸吗啡控释片, 30毫克; 氢吗啡酮片剂, 2毫克;盐酸氢吗啡酮,2毫克和4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