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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对中国产小松菜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9/4/7

2009年1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冷冻小松菜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中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小松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小松菜及其加工品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啶虫丙醚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小松菜及其加工品中残留农药(啶虫丙醚)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加热后食用冷冻食品(冻结之前未加热):小松菜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啶虫丙醚 0.18 ppm(基准:0.02ppm)

4 检疫所:东京检疫所川崎分所(申报号:第32005550761号1栏)

5 进口商:椿食品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