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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葱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9/4/7

2009年2月1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冷冻葱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中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此外,若注册检查机关无法实行自主检查,则实行监控检查。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葱(含繁殖洋葱)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葱(含繁殖洋葱)及其加工品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吡氟禾草灵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葱(含繁殖洋葱)及其加工品中残留农药(吡氟禾草灵)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冷冻葱段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吡氟禾草灵0.2ppm(基准:0.1ppm)

4 检疫所:神户检疫所食品监视第二课(申报号:第67005898680号1栏)

5 进口商:加卜吉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