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3日,肯尼亚标准局(KEBS)发布关于蓄电池充电器性能的法规(KS 1864:2006)。
规定了采用最大交流电压不超过400 V且提供滤波或非滤波直流电输出的稳定持续电压、电流限制类型的蓄电池充电器的特性。该蓄电池充电器被设计来为电池充电,而且,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向所联接的直流电系统提供动力。在这些情况下,该蓄电池充电器被用作不间断直流电动力系统。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2006年12月13日,肯尼亚标准局(KEBS)发布关于蓄电池充电器性能的法规(KS 1864:2006)。
规定了采用最大交流电压不超过400 V且提供滤波或非滤波直流电输出的稳定持续电压、电流限制类型的蓄电池充电器的特性。该蓄电池充电器被设计来为电池充电,而且,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向所联接的直流电系统提供动力。在这些情况下,该蓄电池充电器被用作不间断直流电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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