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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对中国台湾产香蕉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9/6/18

  2009年6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第0602004号通知,近日,检疫所经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台湾产新鲜香蕉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厚生劳动省要求检疫所按下述对其实行检查。
 
  1 对象食品
   中国台湾产香蕉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台湾一家企业出口的香蕉及其加工品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呋虫胺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台湾产香蕉及其加工品中残留农药(呋虫胺)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若注册检查机关不具备条件实施自主检查时,则进行行政检查,直到可施行自主检查为止。
 
  参考
   1 品名:新鲜香蕉
   2 生产国:中国台湾
   3 检查结果:呋虫胺 0.07ppm(标准值:0.01ppm)
   4 检疫所:福冈检验所门司检疫所分所申报号:第91001476990号1栏)
   5 进口商:信隆贸易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