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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中国产新鲜荔枝实施命令检查

更新时间:2009/9/1

  2009年7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0722第3号通知:近日,由进口时的监控检查知,中国产新鲜荔枝的烯菌灵超标,按照如下规定实施命令检查。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荔枝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
  烯菌灵
3.       检查的频率
  对进口商申报的全批量产品实施检查
4.       检验品的采集方法
  根据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文件附表2的3.
5.       检查方法
  根据2005年1月24日的食安输发第0124001号“关于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饲料添加剂以及兽药的成分物质检验法”。
6.       实施检查的具体理由
  烯菌灵可能超标(标准值:0.02ppm)
7.       备考
  如果烯菌灵超标,则按照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