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风险预警 >> 正文

日本加强对中国产养殖虾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9/10/28

  日本厚生劳动省按照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8号通知实施2009年度进口食品等监控计划。
  2009年10月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1002第1号通知:近日,由日本的监控检查可知,中国产养殖虾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厚生劳动省将如下对其实施检查。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养殖虾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频率
  (1)由中国一家生产并出口的上述食品在进口申报时,保留货物并指导进口商实施有关恩诺沙星(恩氟杀星)的自主检查。
  (2)将对上述食品实施的恩诺沙星(恩氟杀星)监控检查的频率提高到30%。
  此外,在注册检查机关不能进行自主检查的情况下,实施行政检查,直到其可实施自主检查为止。
 
  参考:
1.       产品名:冷冻虾仁
2.       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恩诺沙星(恩氟杀星)0.04ppm(标准值:不含有)
4.       检疫所:东京检疫所(申报号:第24030599190号1栏)
5.       进口商:东洋冷藏 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