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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进口水产物的甲基汞含量实施精密检查

更新时间:2009/12/7

  据2009年11月11日韩国国立水产物品质检查院报道,根据食品卫生法第7条及第14条修订食品的标准及规格(食品公典),韩国当局要对进口水产物中甲基汞实施精密检查。
  主要内容:
  1.       根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食药厅告示第2006-55号,2006.12.1);
  2.       标准:1.0mg/kg以下;
  3.       检查对象:深海鱼类、金枪鱼类及抢鱼类;
  4.       开始施行日期:2009年12月1日;
 
  根据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附表4)第2号 多目-9)的规定,对2009年12月1日开始进口申报的水产品实施甲基汞精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