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加拿大发布通报,拟修订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
依照法案第147项,规定准予短期豁免情况的法规提案(下称法规提案)的目的是,规定在这些情况下根据《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制定的汽油法规、汽油含硫量法规、柴油燃料含硫量法规,以及燃油信息法规No. 1[以下共同称为燃油法规]可以短期豁免。
CEPA 1999 第4部第7部分的第147项规定:“该部在规定准予从根据第140或145项制定的法规的任何要求中短期豁免的情况时,可以由该部确定所有的条件和任何期限”。如果在宣布紧急情况,和/或国防部要求的期间,存在实际的或预期的燃料供应短缺,如果存在的实际和预期的燃料短缺可能影响国防军事行动,本法规提案将允许环境部根据CEPA 1999的职权准予短期豁免。
本提案旨在使所有准予的短期豁免,以及适用于这些短期豁免的所有条件(除那些向国防部申请的之外)在加拿大官方公报上公布,以及在加拿大环境部的环境注册处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