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6日韩国公布了2010年对进口水产品的特别检查计划。该计划是根据韩国食品卫生法第19条及同法施行规则第12条制定的。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其中涉及对进口中国水产品的检查为:
1. 检查项目:孔雀石绿,检查品种:31种(精密监控检查);
2. 检查项目:硝基呋喃,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50%包括中国台湾),黄花鱼(精密检查每件),活梭子蟹(精密检查50%),鲶鱼类(精密检查50%),虾类(精密检查50%),活中华米虾(精密检查每件),鲫鱼类(精密检查50%),泥鳅(精密检查50%);
3. 检查项目:结晶紫,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每件),鲶鱼类(精密检查50%),虾类(精密检查50%),活中华米虾(监控检查50%);
4. 检查项目:激素类药,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50%),泥鳅(精密检查50%),梭子蟹(精密检查50%);
5. 检查项目:氯霉素,检查品种:鱼类甲壳类(精密检查与抽样检查);
6. 检查项目:二氧化硫,检查品种:冷冻冷藏蟹(精密检查每件),虾(精密检查每件),冷冻虾(精密检查50%);
7. 检查项目:一氧化碳,检查品种:冷冻罗非鱼(精密检查每件),冷冻冷藏鲱鱼(精密检查每件);
8. 检查项目:亚硝酸钠,检查品种:熏制大马哈鱼(监控检查每件);
9. 检查项目:硫丹,检查品种:泥鳅(精密检查每件);
10. 检查项目:喹乙醇,检查品种:鲤鱼类(精密检查50%);
11. 检查项目:氟苯尼考,检查品种:黄花鱼(精密检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