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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对中国香港产杂色鲍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10/2/1

  2010年1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0119第1号通知:近日,由日本厚生劳动省监控检查的结果可知,中国香港产活杂色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因此厚生省将对其实施如下检查。
 
  1.       对象食品
  中国香港产杂色鲍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频率
   (1)       由中国一家企业包装及出口的上述食品在进口申报时,保留货物并指导进口商实施有关呋喃唑酮(作为AOZ)的自主检查。
   (2)       将上述食品有关硝基呋喃类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此外,若注册检查机关无法进行自主检查,则实施行政检查,直到其可以进行自主检查为止。
 
参考:
1.       产品名:活杂色鲍
2.       原产国:中国香港
3.       检查结果:呋喃唑酮(作为AOZ)0.002ppm(标准值:不检出)
4.       检疫所:名古屋检疫所中部机场检疫所支所(申报号:第54100158510号1栏)
5.       进口商:有限公司 左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