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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中国产手机发出消费者警告
更新时间:2010/3/19
2010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产自中国的手机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卢森堡。此次通报涉及的手机型号为8000,带有充电器。
由于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压电器指令和相关标准EN60950的要求,充电器中的变压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足,而且产品易燃,因此被认为存在触电和引发火灾的危险。目前,卢森堡政府已下令禁止销售该产品 ,并从消费者手中召回已售出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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