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美国环保局(EPA)提出一份RCRA(资源保护和回收法)规则,拟将糖精及其盐化物从危险废物、危险成分和危险物质清单中撤除。
糖精是一种白色结晶粉末状人造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及糖的300倍,通常用于日常软饮料、口香糖和果汁,也可在化妆品和药品中发现。
因为这些物质不再被认为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险。EPA还建议修订现行的CERCLA(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将糖精及其盐化物从危险名单中清除。
上述清单用于现场确定全国各地需要恰当和安全管理的危险物质。
该拟议规则的公众评议期为《联邦纪事》上发布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