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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甲酸铵的许可限量要求

更新时间:2010/11/8

  2010年9月27日美国发布通报,美国环保署修订甲酸铵的许可限量要求。当甲酸铵作为一种惰性成分用于某些采摘前使用的杀虫剂配方(与铜化合物混合或固定使用)时,该法规免除其残留许可限量的要求(CAS Reg. No. 540-69-2)。Phyton公司向EPA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免除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FFDCA)规定的许可限量要求。该法规免除规定酸铵残残留的最该许可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