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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起输欧产品需通报38种高度关注物质

更新时间:2011/6/7

  2011年6月1日起,凡包含欧盟《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REACH法规)列为38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达到一定浓度、总量的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通报,否则将无法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2007年6月1日实施的REACH法规要求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化学品必须经过注册、评估等程序才可准入。
  该法规实施后,先后多次更新SVHC名单,累计已经有4批、46种物质被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列入授权候选清单,其中前38种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比浓度超过0.1%,且每年总量大于1吨的SVHC必须于今年6月1日前完成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通报的义务;总量不超过1吨的,如果消费者有要求,制造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在45天内免费传递相关信息。此外,还有8种SVHC必须在今年6月15日前完成通报。
  据欧盟估算,每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为8.5万欧元,每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为57万欧元。欧盟REACH法规出台后,我国化学、化工产品出口成本平均增加了5%,超过100万种化工产业下游产品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