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新资讯
专题研究
国外资讯快递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欧盟环保指令
中国-东盟市场准入
2005纺织品后配额时代
贸易壁垒专题-进出口必读
食品质量安全
REACH制度跟踪与研究
SA8000
通报查询
TBT通报数据库
市场准入数据库
知识园地
认证与服务
互动咨询
信息反馈
open
首页
最新资讯
专题研究
通报查询
知识园地
认证与服务
互动咨询
信息反馈
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风险预警
>> 正文
韩国环境部修订了《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草案
更新时间:2011/7/28
2011年5月3日,韩国环境部修订了《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加强了柴油车辆的排放标准(欧6);
——加强了建筑机械的排放标准(等级4);
——加强了重型汽油和燃气车辆的排放标准(欧6);
——采用了新的轻型柴油车辆颗粒物数量(PN)标准;
——采用了新的汽油直喷(GDI)车辆定期维修(PM)标准;
——加强了轻型汽油车辆蒸发排放标准;
——扩展了重型柴油车辆和建筑机械的使用期限。
上一篇文章:
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修订了升降机建造标准修订案
下一篇文章:
欧盟对中国产自行车轮胎修理工具发出消费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