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WTO/TBT预警信息平台 >> 风险预警 >> 正文

中国台湾发布管理散装食品标签的法规草案

更新时间:2012/9/18

    2012年8月29日,中国台湾发布通报。关于管理散装食品标签的法规草案。

    1. 具有公司注册或工商企业注册的食品零售商 
      a)   除牛肉和牛可食用内脏之外,诸如食材的散装食品必须标示 产品的名称和原产地,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字母;
      b)   诸如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食材的散装食品必须标示产品名称、原产地及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字母;如果所含物包括生牛肉或牛可食用的内脏单项产品,允许只选择一种标示,即,食品的原产地或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如果在烘焙(烘烤)和现场处理即食食品的情况下,该食品只标示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
    2. 没有公司注册或工商企业注册的食品零售商:诸如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食材的散装食品必须标示牛肉或牛可食用内脏的原产地或具有相同含义的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