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纺织服装业发展有了环保硬要求

更新时间:2014/8/4

     7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要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方针,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纺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中明确,支持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三个综合性纺织服装基地集中建设高标准、新技术的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并在一定时期内对运营费用给予补贴,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

    《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也提出,到2023年,通过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以上;在棉纺织、服装服饰等重点领域形成若干产业创新联盟,规范建设3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纺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各类污染物达标处理率实现100%,单位增加值能耗及COD、SO2等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中水回用率达到行业要求,没有回用的废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置。

     据调查,印染废水排放量占整个纺织服装产业废水排放量的80%。在当前环境资源约束近乎苛刻的现实条件下,突破印染行业这一产业“瓶颈”紧迫而艰巨。为此,自治区决定以建立国家新型数码印花技术示范基地为目标,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标准,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3个纺织城集中和适度发展印染项目,由自治区投资建设印染污水处理设施,集中进行印染污水处理,其它地州不允许上印染项目。各地要有大局意识、环保意识,严格限制新上印染项目,对于个别项目因完善产业链确需发展的印染环节,一定要做好规划设计,履行严格的环评和相关核准程序,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达标排放。要采取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节水技术、环保工艺,努力推进纺织服装产业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严禁内地淘汰落后的设备与产能转移到新疆,对于没有规模效益、工艺落后的小棉纺厂等项目坚决予以拒绝。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在重视发展时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弯路。注重水资源的保护,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效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把环保标准作为产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企业只有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今年2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制订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对进疆纺织企业的规模、工艺等环保准入条件作了明确要求。为加强自治区纺织行业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去年10月31日,自治区环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自治区棉浆粕及粘胶纤维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自2014年6月30日起,棉浆粕企业及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将从原来的三级提高到二级,自2015年12月31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粘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自2014年6月30日起统一执行一级标准。届时,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降为每升100毫克,下降90%。相关意见、政策的出台,提高了纺织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为自治区引进纺织企业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