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决定对中国产荞麦实施命令检查

更新时间:2007/1/9

    20061227,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1227004号通知。通知称日本检疫所在监控检查中,多次在中国产的荞麦中检验出超标的甲胺磷,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3项,决定对贵国产荞麦(包括荞麦粉)实施关于甲胺磷的命令检查。


违反事例


(一)


食品名称:荞麦


进口商:中央贸易株式会社


呈报数量及重量:400袋,20000kg


检查结果:甲胺磷 0.02ppm  (标准值:0.01ppm


呈报地:横滨检疫所


进口日期:20061021违反确定日:20061113


处理情况:现全部保管


 



(二)


食品名称:荞麦


进口商:太洋物产株式会社


呈报数量及重量:800袋,40000kg


检查结果:甲胺磷 0.02ppm   (标准值:0.01ppm)


呈报地:横滨检疫所


进口日期:20061113


违反确定日:20061226


处理情况:现全部保管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