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追加中国2家企业为甜蜜素命令检查对象

更新时间:2007/4/13
      2007年4月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因在进口商的自主检查中检验出中国2家企业的产品中含有甜蜜素,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6条第3项在附表3中追加我国一家生产企业为环己胺磺酸命令检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