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产米加工品,2007年1月26日食安输发第0126008号、2007年2月9日食安输发第0209001号及2007年6月28日食安输发第0628001号中通知了的生产商生产的中国产米加工品在每次进口时,检查有关安全性未通过审查的转基因米的混入。
此次,根据检疫所的监控检查结果,重新确认了有安全性未通过审查的转基因米的混入。因此,今后根据下述实行检查。并且请检查方根据2006年9月15日食安输发第0915001号继续防止安全性未通过审查的转基因米的进口。
此外,废止2007年1月26日食安输发第0126008号、2007年2月9日食安输发第0209001号、2007年6月28日食安输发第0628001号及2007年4月16号事务联络。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米加工品(以米作为主要原料,米粉、凉粉、粉丝等未加热或者加热程度低的加工品)
2 检查项目及频率
每次进口,保留货物,并对显现Bt蛋白质(CrylAc蛋白质)的重组DNA实行检查。
3 检查方法
根据《安全性未通过审查的中国产米加工品的检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