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豌豆(未成熟,带豆荚)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8/1/1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豌豆(未成熟,带豆荚.限于豆荚和食荚菜豆)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豌豆(未成熟,带豆荚)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对于进口商实行关于苯醚甲环唑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豌豆(未成熟,带豆荚)关于残留农药(苯醚甲环唑)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食荚菜豆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苯醚甲环唑0.02ppm(基准值:0.01ppm

4 检疫所:横滨检疫所(申报号:第290112532201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