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产胡萝卜实行命令检查

更新时间:2008/3/4
  2008227,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0227002号通知:近日,在进口时的监控检查中,从中国产新鲜胡萝卜中查出超过残留基准值的三唑醇。因此,对中国产胡萝卜实行下述命令检查。

1 产品检查的对象食品
 
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
 
三唑醇

3 检查频度
 
每次进口时整批产品接受检查。

4 试验品选取方法
 
根据2007330食安输发第0330001号附表23实行。

5 检查方法
  
请根据2005124食安发第0124001号《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饲料添加物及动物用医药品的检验方法》

6 命其接受检查的具体理由
  
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中可能残留超过基准值(0.1ppm)的三唑醇。

7 参考
  
查出三唑醇超过基准值时,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处置。

 

违反事例
1.品名:新鲜胡萝卜
申报数量及重量:2600箱、26000 kg

检查结果:查出三唑醇0.2ppm (基准值:0.1ppm

申报地址:神户检疫所

确定违反日期:2007522

处置状况:已全部销售

2.品名:新鲜
申报数量及重量:2599箱、25990 kg

检查结果:查出三唑醇 0.2ppm (基准值:0.1ppm

申报地址:名古屋检疫所

确定违反日期:2008222

处置状况:2176箱保管中(310箱正在回收,113箱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