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强对中国产鸡肉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更新时间:2008/3/24
  2008年3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冷冻炸鸡肉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呋喃它酮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鸡肉及其加工品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鸡肉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对于进口商实行关于呋喃它酮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鸡肉关于残留农药(呋喃它酮)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加热后摄取冷冻食品(冻结之前未加热)炸鸡肉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呋喃它酮(作为AMOZ) 0.05ppm(基准:不得检查)
 
4 检疫所:神户检疫所(申报号:第65006109000号1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