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象食品
以中国产干果等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度
(1) 自今日起,对于首次进口的中国产干果实行关于甘素的自主检查。
(2) 中国产干果再进口时,根据
3.样本选取方法
根据2008年3月31日食安输发第0330004号文件《分布不均匀的添加物②》选取样本。
4.检查方法
根据附件中的方法实行
5.其他
若检查出甘素时,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0条处理。
1. 对象食品
以中国产干果等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度
(1) 自今日起,对于首次进口的中国产干果实行关于甘素的自主检查。
(2) 中国产干果再进口时,根据
3.样本选取方法
根据2008年3月31日食安输发第0330004号文件《分布不均匀的添加物②》选取样本。
4.检查方法
根据附件中的方法实行
5.其他
若检查出甘素时,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0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