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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进口煤炭合同须谨慎

更新时间:2015/6/23 8:54:19
       日前,随着装载澳大利亚动力煤的“WU XING 5”轮缓缓离开江苏泰州港永安码头,一批氟含量超标的煤炭被成功退运。这是江苏口岸首次对进口不合格煤炭作退运处理。

       该批煤炭从澳大利亚NEWCASTLE港口发出,于3月23日至24日在泰州港永安码头完成卸货。在卸货过程中,泰州检验检疫局检测发现,该批煤炭的氟含量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值,这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次在进口澳大利亚煤炭中检出氟超标。4月27日,泰州局依法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该批煤炭移交泰州海关作退运处理。该批退运货物重4万吨,货值258.6万美元。

       今年1月至5月,泰州口岸共进口煤炭86批、重105.8万吨,货值5697万美元,检出的不合格批次均被依法处理。泰州局在此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口煤炭贸易中,签订合同时应注明《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明确拒收条款和退货责任条款等,对来自非主流产地和质量低劣的国外煤炭慎重签订进口协议。 (杨 超 新 华)《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