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公告,确立单乙醇胺(CAS号141-43-5)作为农药助剂的最大使用浓度。单乙醇胺可作为农药的溶剂或共溶剂,当它用于丰收后的生长作物和未加工农产品时,其最大浓度为农药剂型总重量的3.35%。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照40 CFR§178的说明,在2017年6月12日前提交。
2017年4月12日,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公告,确立单乙醇胺(CAS号141-43-5)作为农药助剂的最大使用浓度。单乙醇胺可作为农药的溶剂或共溶剂,当它用于丰收后的生长作物和未加工农产品时,其最大浓度为农药剂型总重量的3.35%。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照40 CFR§178的说明,在2017年6月12日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