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局发布AS/NZS 4417.2:2012电子电气产品合规标志标准第四版修订标准A4:2017。该修订扩展了管控产品列表,重新划分了部分产品的安全级别,还更新了部分产品的定义。
LED灯泡,小夜灯等6类产品被新增到强制认证产品范围。标准规定,2018年6月1日起,进入澳洲市场的LED灯泡和小夜灯等产品必须先申请强制性安全证书(俗称:SAA)。
具体如下:
1)新增澳大利亚Level 3强制管控产品:除LED灯泡和小夜灯外,电暖水袋、直流隔离器、喷胶枪和柔性电热毯(被)也将在2018年6月1日起强制执行;
2)新增新西兰Level 2产品:平衡车、直流/交流电动汽车(EV)充电桩、电缆组件、带线控制和保护装置,这几类产品自2017年6月30日起,若销往新西兰,至少需提供符合标准的相关测试报告(也可申请安全证书);
3)安全级别划分:自2018年6月1日起,柔性加热垫、地板抛光机/洗涤器、电视接收器这三类产品从澳大利亚Level 3产品降为Level 2产品,同时从新西兰Level 2列表中删去;
4)产品定义更新:柔性加热垫、治疗灯和墙壁开关等产品描述也在此修订中作了更新。
在此提醒国内生产企业,关注各国各地区法规准入更新,确保产品符合最新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