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一套全面监督中国履行知识产权,美国商品、服务、农业市场准入,补贴通告义务的体系。该体系要求总统每半年向国会提出报告,内容包括:中国政府为履行义务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对中国是否有诚意履行义务的评估;对中国未履行义务总统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在适当时候行使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力。对于中国应在2005年底前履行的义务,总统应提出月度报告。
(3)要求财政部向国会提交报告,包括对货币操纵进行定义,说明对被认为操纵货币的外国政府拟采取的行动,并且说明有关解决货币操纵的法律条款如何从行政角度予以更为清楚地阐述,以便完善币值估价并使之更有预见性。
(4)鉴于中国已开始实行新的货币机制,要求财政部每6个月向国会提交有关分析中国汇率机制运作情况的报告。
(5)授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600万美元/年的追加款项,加上总统提出的预算,总计4480万美元/年。其中,400万用于法律总顾问办公室、协议监督和执行办公室、中国事务办公室以及日本、韩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事务办公室。
(6)希望贸易代表办公室增设1名首席执法官员。
(7)对反倾销案中的新出口商,现行担保的做法暂停3年,要求涉案的新出口商缴纳现金作为保证金,以避免出口商规避义务。
(8)美国应努力扩大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成员,寻求中国加入该协议,并寻求中国承诺在完成加入谈判之前暂停实施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
(9)强调国会在世贸组织多哈新一轮谈判开始时所强烈表明的意图,即在谈判中美国应保留其强有力行使国内贸易法的能力。
(10)授权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专项拨款,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关于货币政策对美国贸易和就业的敏感性的报告。
来源于:WTO与法治论坛
《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修正案的具体内容
更新时间:200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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