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美国CPSC对华召回通报综述

更新时间:2009/3/16
      2008年,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共发布392项产品召回或产品安全通报,与2007年同期的454项相比,下降13.7%。CPSC通报涉及埃及、奥地利、巴基斯坦、秘鲁、丹麦、德国、捷克、多米尼加、菲律宾、芬兰、韩国、加拿大、马来西亚、美国、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泰国、西班牙、意大利、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哥斯达黎加、以色列、中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斯洛文尼亚和英国等共31个国家(地区)。

    一、2008年CPSC对华召回情况概览

    
1. 中国产品位居CPSC召回的首位
 
     2008年,中国产品被召回的通报最多,为221项,占该时期召回总数的56.4%,同比下降26.1%;其次为美国本土产品的召回通报为67项,占比17.1%,同比下降1.5%;中国台湾位居第三,23项,占比5.9%;加拿大位居第四,11项,占比2.8%;印度和中国香港并列第五位,各10项,占比2.6%。其他国家为20项,占比12.8%。
     

     
    
2.儿童产品是召回的重点
 
     2008年,在涉及中国产品的221项召回通报中,儿童产品77项,占通报总数的34.8%,同比下降25.2%;家庭产品,61项,占比27.6%,同比下降16.4%;玩具,50项,占比22.6%,同比下降34.2%; 户外产品,20项,占比9.1%,与2007年数量持平;体育和休闲产品,12项,占比5.4%,同比下降53.8%;特殊产品,1项,与2007年数量持平。

     
    
3. 召回原因主要是受伤危险
 
      2008年,召回中国产品的原因中(1项通报可能有多种原因),最多的是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摔伤、划伤等身体损伤危险,共82项,占比37.1%;其次是铅含量超标,共59项,占比26.7%;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共58项,占比26.2%;产品可能引发儿童窒息危险,27项,占比12.2%;产品可导致儿童颈部被勒或被卡危险,21项,占比9.5%;电击危险11项,占比5.0%;其他原因,12项,占比5.4%。

     
    
4. 主要措施为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被召回产品、退货及全额退款

     2008年,CPSC对被召回的中国产品主要采取的措施(1项通报中可能涉及多项措施)中,建议消费者停止使用被召回产品、退货及全额退款,共95次,占比43.0%;建议退货及/或免费更换其他产品,66次,占比29.9%;免费检修及/或更换零部件,51次,占比23.1%;建议采取其他措施,16次,占比7.2%。
 
     
    
二、2008年CPSC对华召回情况分析

    
1. 召回产品数量减少主要源于中国对美出口放缓

      从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中国产品召回的发展趋势分析,2008年上半年,召回数量呈上升趋势,而到下半年则呈逐月递减趋势,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对美出口放缓。

      2008年中国对美产品出口速度放缓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随着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延伸,美国消费水平下降,即使在一年一度的圣诞节销售旺季,美国的购物水平依然低迷,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目前美国25.8%商家濒临破产,估计2009年总计14.8万家店将倒下,创7年来新高。消费水平的下降使得作为美国消费品重要来源之一的中国产品首当其冲;其次是人民币升值,出口成本增加,部分中国出口企业或将出口产品转内销,或减产停产,甚至出现部分企业倒闭,这极大影响到中国的出口贸易。再次,食品质量事件的负面影响波及消费品。2008年上半年的中日“毒饺子”事件、下半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虽然是发生的食品领域,但其负面影响波及到大部分中国出口产品。受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中美双边贸易增速放缓,据海关统计,今年1~11月,中美双边贸易额为3078.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1.6%,增速回落3.9个百分点,低于同期我国对外贸易总体增速9.3个百分点,占同期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2.9%。其中,我国对美出口2330.9亿美元,增长9.6%,增速回落5.6个百分点,低于同期我国出口总体增速9.7个百分点。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美大研究部主任李伟认为,在2009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将继续滑坡,而且可能幅度不会很小。而如果中国出台一些防止出口下滑的政策,又可能引起美国的指责,认为这是中国在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甚至引发双方的“贸易战”。因此,在出口不景气的情况下,如何开辟美国市场是中国企业应深思的问题。

   
 2. 技术性贸易措施让中国产品“很受伤”

      与中国相比,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高、更新快、检测标准严、检测程序复杂。中国产品一直是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注”重点,其中儿童产品是重中之重。例如2008年8月14日正式生效的《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不仅规定了更严格的儿童产品含铅标准和禁止销售、生产及进口含有若干邻苯二甲酸盐的儿童产品和儿童护理用品,还要求每件输入美国的儿童产品必须附有独立的第三方安全认证。该法案成成为中国消费品出口到美国的“门槛”,众多生产企业由于无法满足该法案的要求,或被频频召回,或 “望美国市场却步”,使中国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除了联邦的多项消费品检测法规,各州也纷纷了数量繁多的消费品标准,这无疑增大了中国产品出口美国的难度。
 
      从未来中美贸易长期发展的趋势看,不论是出于消费品安全的考虑,还是从贸易保护的角度出发,美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只会越来越严格,因此,要想打开美国消费品市场的大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一席之地,中国企业就必须提高产品的质量,做到以质取胜,同时要认真跟踪研究美国的各类消费品标准,严格执行检测要求和程序,确保自己的产品不被召回。

      2008年8月份在北京举行了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双方签署了中美《消费品安全行动计划》,就消费品贸易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标准体系及变化、技术法规体系及变化、合格评定程序体系及变化等信息进行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中美消费品安全峰会,并在共同关注的消费品领域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当遇到涉及重大安全和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时,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召开临时会议。该计划的签署必将促成中美间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合作交流的进一步深化,使两国消费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也将为中美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之,消费品是中美双边贸易的重要内容,消费品安全也是中美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政府、生产商、行业协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中美两国的消费品贸易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