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 颁布一项最终法规。该法规规定芦笋内或表面吡蚜酮[Pymetrozine]的残留限量为0.04 ppm。已于2005年7月20日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