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4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与Blair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产罗马帘实施自愿性召回。
此次被召回的罗马帘共3款,分别为:
款 式 | 产品批号 | 规 格 | 颜 色 |
标准罗马帘 | 507591、507601、507611、507621、507631、507641、507651、507661、 | 23"×64"、27"×64"、31"×64"、33"×64"、35"×64"、36"×64"、39"×64"、48"×64" | 象牙白、古董米、深红、驼色、灰绿、咖啡色 |
带流苏的罗马帘 | 520871、520872、520873、520874 | 23"×64"、31"×64"、35"×64"、48"×64" | 金黄、灰褐 |
Duppioni罗马帘 | 508361、508362、508363 | 30"×64"、36"×64"、48"×64" | 绿色、亚麻、灰绿、金黄、深红 |
该罗马帘自2007年4月~2010年1月在全美的Blair店或其他零售店、Blair公司营销目录或网站www.blair.com销售,单价为15~65美元/幅。
此次被召回的商品数量约为5600幅。召回原因为,该罗马帘内置拉绳外露,与帘布形成空隙,若儿童将颈部放入空隙或者将拉绳缠绕其颈部,有致其被勒危险。截至目前,Blair公司尚未收到任何事故报告。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被召回的罗马帘,并与美国窗帘安全委员会联系安排免费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