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国通报中国生产的风筝冲浪控制棒“AIRUSH”,款式/型号:一根控制棒上有5个导向杆,线长
通报原因:有受伤的危险: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系统不能工作,会令使用者处于非常危险的状况下;启动安全系统需要很大的力(至少10daN以上),而且释放的机械装置也不能正常工作。这就意味着在进行风筝冲浪时,使用者既不能减少或消除牵引力,也不能完全与风筝脱离。
2.德国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手枪,款式/型号:P-999,
通报原因:有眼部受伤的危险:在试验中动能超过了0.08J的限制值。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3.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AC-DC电源适配器,款式/型号:CBR8310。
通报原因:有触电的危险:一次回路和二次回路之间的变压器T1的绝缘性能不足,有引发触电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4.德国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T?Di Toy Santa, 5?”,款式/型号:96415001500115100000500。
通报原因:有化学品危险:玩具上的黑色织物带中含禁用的偶氮染料——联苯胺(benzidine)浓度达900mg/kg。
5.保加利亚通报中国生产的锤子“ORIENT TOOLS”,
通报原因:有受伤的危险:根据实验室试验,通报的锤子是用钢制的,硬度不够。该产品不符合相关欧洲标准。
6.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狗,款式/型号:30198(Tiimari零售商店)。
通报原因:有窒息的危险:在拉力试验中,玩具的鼻子会脱落,而且脱落的鼻子刚好可以塞住试验中的汽缸,因此存在窒息的危险。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7.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狗,款式/型号:Mini plüschtiere。
通报原因:有窒息的危险:在拉力试验中,玩具的鼻子会脱落,而且脱落的鼻子刚好可以塞住试验中的汽缸,因此存在窒息的危险。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8.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电动警车玩具(Biltema牌),款式/型号:26-941。
通报原因:有受伤的危险:当把玩具车放在一个倾斜的表面上时(倾斜度为10,刹车踏板上施加50N的力),玩具继续前行的距离应该不超过
9.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化纤假发(玩具),款式/型号:39245,批号:8118/04。
通报原因:有引发火灾的危险:在移开试验用火焰时,玩具的继续燃烧应不超过2秒。而在试验中,该假发持续燃烧超过2秒,而且不能自己熄灭。玩具的说明不完全。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10.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电话“Patrick, K’s kids”,款式/型号:KA10298P。
通报原因:有损伤听力的危险:该玩具属于A声级,放射声压LpA在83-89+/-2.5dB之间,而规定的贴近耳朵的玩具的放射声压不得超过80dB。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11.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手机“ALIKI”,款式/型号:6408(T-1803)。
通报原因:有损伤听力的危险:该玩具属于A声级,放射声压LpA在98.5+/-2.5dB之间,而规定的贴近耳朵的玩具的放射声压不得超过80dB。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12.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玩具枪,发射物上有吸盘。款式/型号:3119。
通报原因:有窒息的危险:发射物的长度为
13.芬兰通报中国生产的木制玩具猫(牵引玩具),款式/型号:YG200、YG201和YG202。
通报原因:有窒息的危险:根据拉力试验,玩具猫的鼻子和耳朵很容易与身体脱离,而且脱离的部件正好可以塞住试验用汽缸;此外,玩具牵引绳末端的木头部件正好可以穿过试验用模型E,而拉伸实验中,绳子会断开。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
14.爱尔兰通报中国生产的环形灯(由4个灯源和8个发光二极管组成),款式/型号:Argos目录号为432/1613,BSB Orion型号78787。
通报原因:有触电的危险:产品的底盘容易带电;一些二极管上的绝缘热缩套管没有将二极管的脚包裹严实,标准试验手指仍能接触到;Argos已经接到三起事故报告(包括:产品部件过热、产品跳脱断路器、消费者遭到电击,所幸无伤害或需要医院治疗的伤害事故发生)。
来源:宁波市WTO/TBT信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