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烟花启动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程序,以确定一旦取消对上述国家出口到美国市场的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是否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重新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在对本案是否启动全面日落复审程序的投票表决中,有1位委员没有参加,其他5位委员一致同意对本案启动快速日落复审程序。
1990年7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烟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6041000。1991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本案作出终裁,对中国的涉案企业征收1.64%~93.54%的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