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通报的中国生产的JUMBO牌小夜灯,型号:DJ021-9,条码:0249454000031。该小夜灯的外观是一只青蛙头,配有2盏1W的灯泡,额定电压220V,频率50-60Hz。通报的理由为该小夜灯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欧洲标准EN60598,该小夜灯的形状和外观很容易被孩子将其视为玩具,孩子在玩耍时有触电和被烫伤的危险。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FIELD BATTLE SOLDIER牌玩具手枪,型号为5300C,EAN编码为5907791536211。玩具手枪为银色和黑色塑料制成,配3发象牙色子弹,子弹末端带吸盘。通报的理由为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50088,有令人受伤的危险:在拉伸试验中,子弹末端的吸盘脱落,露出锋利的边缘。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HING FAT牌海洋生物膨胀玩具,型号:514,EAN编码:7523542005140。这些海洋生物包括海马、贝壳、鲨鱼、螃蟹、海星和海豹。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有致人窒息的危险:玩具浸水72小时后的膨胀率达55%-165%。
法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WOLF SL牌自行车前叉,型号:SL,前叉的黑色碳纤维涂料上覆有一层透明涂层。通报的理由为前叉轴易松动或损坏,有令骑车人摔倒受伤的危险。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AIRSOFT GUN牌玩具气枪,EAN编码为5906160134836,货号为00-34836,该气枪配有20个直径约6mm的深黄色塑料子弹球。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气枪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欧洲标准EN71和EN50088,有令人受伤的危险:该气枪发射子弹的动能超过最大允许值;缺少“仅能使用原配子弹”的警告标签。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DORA牌打火机,该打火机为塑料材质,外面贴有一层圣诞主题的画案;该打火机的末端具有照明功能,外侧标有“DORA”品牌标识。每50支打火机装在一个塑料透明盒中。通报的理由为该打火机不符合欧洲标准EN ISO 9994:(1)打火机的燃料槽隐藏于末端照明装置的后面,若使用不当,有致使用者被灼伤的危险,且存在致使用者无意吸入(燃料槽中)有毒气体的危险;(2)打火机有关调节火焰高度的说明极不明显,有致使用者被灼伤的危险;(3)该产品缺少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用户说明。
德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挤压发声玩具青蛙和蟾蜍,EAN编码为45511002711000000100,货号为4551100。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经检测,玩具中含有31.3%的DEH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SPIDERMAN牌儿童踏板车,EAN编码:5908429024731。踏板车为金属和塑料合成,海军蓝色,有三个轮子、一个车篓,可发光发声。通报的理由为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欧洲标准EN71和EN50088,有令人受伤的危险:某些塑料组件(如车篓)的边缘锋利;把手的长度小于40mm,不合适;缺少用户手册以及关于“踏板车必须由成人或在成人监督下组装”的警告信息。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GAZELO牌蜘蛛侠玩具手机,型号为143-300C,EAN编码为5997604317212。该玩具手机主要由3粒1.5V的5号纽扣电池驱动;该产品仅限于3岁以上的儿童玩耍,且产品外包装盒上贴有“CE”标识以及警示语。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手机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50088:(1)该玩具手机发出的声音高达120dB,超出欧盟的最大限值(80dB),有致儿童听力受损的危险;(2)手机上的电池槽极易被打开,里面的纽扣电池一旦掉落且被儿童吞食,有致其窒息的危险。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玩具手枪,EAN编码为5905133966283。该玩具手枪主要由黑色塑料制成,子弹为直径6mm的深黄色塑料球。该产品贴有“CE”标识,外包装为透明塑料袋。通报的理由为该手枪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50088:该手枪存在设计缺陷,其电池盒极易被打开,一旦电池掉落且被儿童吞食,有致其窒息的危险。此外,该玩具缺少使用说明以及有关“仅能使用原配子弹”的警告标签。
西班牙通报的中国生产的KAIFA牌打火机,货号:KF-64。打火机的表面印有字母“KF”和一个人像,每50只打火机装在一个盒子内,盒子上印有安全说明和正确使用打火机的信息。通报的理由为该打火机缺少防止儿童开启的保护装置,有烫伤孩子和引发火灾的危险。
保加利亚通报的中国生产的“FONE HC CRENE”和“GAS MATCH”牌点火器。通报的理由为点火器不符合欧洲标准EN9994中关于耐高温、防燃料泄露和防止持续燃烧的要求,有烫伤人的危险。
匈牙利通报的中国生产的TOP DESIGN牌咖啡机,型号为CM-401。咖啡机的塑料外壳为黑色塑料质地,有两个出水口。通报的理由为该咖啡机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欧洲标准EN60335:进入和出水的塑料管耐热性能不好,容易损坏,令水箱内的水接触到带电体,有令人触电的危险。
英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BUNKY牌便携式床头灯,型号:6910和6910R。通报的理由为该灯具不符合欧盟低电压指令和欧洲标准EN60598,有令人触电的危险:裹着带电体的绝缘衬套的位置不固定;在更换灯管时,镇流器的上下两部分会分离,露出内部线路;开关的线路接在空档上。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OUI OUI牌儿童踏板车,EAN编码:5908429024731,踏板车为金属和塑料合成,有海军蓝、粉色或红色三种,踏板车有三个轮子、一个车篓,可发光发声。通报的理由为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有令人受伤的危险:把手的长度小于40mm,不合适;缺少使用者的年龄和体重限制说明;缺少关于“踏板车必须由成人或在成人监督下组装”的警告信息。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FAT牌塑料娃娃,货号:9973,一套由三个身着黄色、粉色和蓝色的娃娃组成,每个娃娃的受伤还拴着一只宠物。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存在化学品危险,经检测,娃娃中含有35%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ZWIERZAKI牌塑料玩具狮子,EAN编码:5900700031081。狮子的身体为深黄色,头部为桔红色。通报的理由为该玩具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存在化学品危险,经检测,狮子中含有4%的DEH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和8%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英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VEHO牌USB转换器,型号:VAA-001、VAA009和/或HF-B0504。通报的理由为该产品不符合欧洲相关标准,有令人触电的危险:一次绕阻和二次绕阻之间的绝缘性能不合适;爬电和电气间隙不合适;插脚的防触电性能不好;该产品没有通过电强度试验。
德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GAD牌银色耳钉。通报的理由为该产品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EC,存在化学品危险,经检测,耳钉释放出925 µg/cm2/周的镍,耳钉的底座释放出275 µg/cm2/周的镍。
捷克共和国通报的WIDMANN牌儿童海盗服饰,货号:4288P,EAN编码:8003558428809。服饰包括一件黑色的无袖背心(背心的右边印有白色海盗标记)、一顶黑色的帽子、一个塑料眼罩、一个塑料钩子和黄色金属耳钉。通报的理由为该套服饰不符合欧盟化学品限制指令76/769/ECC的要求,存在化学品危险。经检测,背心中含24.8%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2.8%的DEH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塑料钩子中含2.3%的DINP和7.3%的DEHP。
波兰通报的中国生产的玩具恐龙蛋,EAN编码为5907479468278。恐龙蛋的尺寸为59mm x 46mm,蛋内含有一只硬塑料制成的恐龙玩具。通报的理由为该恐龙蛋不符合欧盟玩具指令和欧洲标准EN71,有致人窒息的危险:恐龙蛋中的小部件(恐龙腿)易脱落,且能完全塞满小部件试验筒,而且恐龙蛋浸入后的膨胀率超过50%。
英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手机或PDA用充电器,条码:0 1998 888 9,通报理由为该充电器不符合相关欧洲标准,有令人触电的危险:主电源初级线路的单层绝缘直接与不绝缘的输出线路及组件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