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PEX2004年第42周

更新时间:2008/12/15
RAPEX2004年第42
德国通报的中国产建筑灯“Berg” (Trio 72, EAN 4006150870728),这是一种三根双氖管的室外照明用灯。通报的理由为有电击的危险;不安全的因素有:连接不紧,可能会过热。更换过灯后可能不防水。标识和/或信息缺少或错误。
 
西班牙通报的中国生产的“Nikko”带遥控玩具车。通报的理由为有受伤的危险;一些焊接部分和后视镜很容易断开,露出锋利的部分。该产品不符合玩具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匈牙利通报的中国产电动自行车(TORNADO TRD 18)。通报的理由为有电击的危险;在某些情况下,充电器的容易接触的部分可能会通电。该产品缺少合适的预警信息。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匈牙利通报的中国生产的摄相系统“监控接收器”,通报的理由为有电击的危险。不安全的因素有:电源电压、适配器连接器、插头(形状和大小)以及绝缘材料。缺少信息。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塞浦路斯通报的中国产书桌儿童灯(参考号.AA19A),带三个可旋转相框(内嵌卡通图画)和一个闹钟,220/240V电流。通报的理由为有电击的危险,不安全的因素有:电线的固定、插头(要一个供电灯用的通用的适配器)。缺少信息。该产品不符合相关的欧盟标准。

德国通报的中国生产的书桌灯“agma lamp”(参考号.EAN 4045381109412),220V鸡蛋形状的水族馆造型。通报的理由为有电击的危险;绝缘不合适(带电部分裸露容易接触),电线的截面和固定不适当,灯的插头也不适当。该产品不符合低电压指令和相关欧盟标准。

“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报警系统”,(RAPEX),是欧盟于2001年依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修正案而设立的,主要用于欧盟成员国及欧盟委员会相互通报在欧盟市场上发现的相关危险产品的情况。
该修正案经过3年的过渡期,于今年1月15日正式生效。该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玩具、体育用品、打火机、纺织服装、家具等大多数日用产品。指令最大的特点是,第一次明确了生产商和分销商在法律上有义务向政府报告其产品是否安全,并应与政府市场监督部门      合作,承担追踪产品走向、招回产品或从市场撤出产品等责任,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该安全指令强化了对产品生产商和分销商的责任。如果产品生产商来自非欧盟国家,则其在欧盟的代表或欧盟的进口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广东省 WTO/TBT 通报咨询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