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颁布农林水产省第354号通报(1997年3月10日)的修正案以及关于美国产鲜苹果植物检疫执行法规(1994年8月22日)的细则。内容包括:(1)增加鲜水果的成熟检验,鲜水果成熟状况应具有出口检验确认;(2)取消指定出口果园、果园检验及鲜果表面消毒的规定;(3)放宽合格规定,美国加州产苹果可以出口。
该修正案已于2005年8月25日生效。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
2005年8月1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颁布农林水产省第354号通报(1997年3月10日)的修正案以及关于美国产鲜苹果植物检疫执行法规(1994年8月22日)的细则。内容包括:(1)增加鲜水果的成熟检验,鲜水果成熟状况应具有出口检验确认;(2)取消指定出口果园、果园检验及鲜果表面消毒的规定;(3)放宽合格规定,美国加州产苹果可以出口。
该修正案已于2005年8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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