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镁砖作出反倾销终裁。反倾销调查期为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2005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上述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为含氧化镁80%以上的镁砖。海关编码为ex68159100、ex68159910和ex68159990。鉴于欧盟未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而欧盟委员会选择美国作为计算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此外,2005年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决定接受营口青花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价格承诺。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