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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大幅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标准

更新时间:2005/12/29

    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是欧盟委员会于今年2月份提出并递交欧洲议会审议的,在3月份举行的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获得批准,并将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特别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该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

  这项法规具有两项功能。一是对内功能,所有成员国都必须遵守,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出现在欧盟市场上,无论是哪个成员国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二是对外功能,即欧盟以外的国家,其生产的食品要想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符合这项新的食品法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

  据介绍,欧盟之所以出台这样严格的食品法,有三项考虑:首先是为了给欧盟的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食品;其次是为了简化和加强现行的食品监管机制;第三就是依法赋予欧盟委员会以全新的管理手段,以便保证欧盟实行更高的食品安全标准。

  与现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相比,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有几个值得关注的地方:一是新食品法大大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及销售的监督检测程序;二是强化了食品安全的检查手段;三是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四是增加了已经准入欧盟市场的食品安全的问责制;五是欧盟将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不仅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本身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而且从食品生产的初始阶段就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标准。特别是肉食,欧盟新食品法不仅要求终端产品要符合标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也要符合标准。


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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