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新西兰 |
2.负责机构:新西兰农林部(MAF)生物安全局 |
3.通报依据的条款:[x]2.9.2,[]2.10.1,[]5.6.2,[]5.7.1,其他: |
4.覆盖的产品:供播种的紫花苜蓿(alfalfa、lucerne)种子 |
ICS: |
65.020.20 |
HS: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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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报文件的标题:检验进口的紫花苜蓿(lucerne/alfalfa)种子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种子的措施草案 |
页数:英语 |
使用语言:5页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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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容简述:拟议的措施防止转基因紫花苜蓿(alfalfa, lucerne)的种子向新西兰进口。 |
7.目的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1993年的《生物安全法案》禁止进口未经1996年的《危险物质和新生物体法案》(HSNO)批准的新生物体。迄今为止,转基因生物体,包括紫花苜蓿的种子禁止在新西兰推广。本措施提案旨在确保转基因紫花苜蓿的种子不会通过传统紫花苜蓿种子的进口而在新西兰的自然环境中传播。 本措施提案将于2006年6月批准,并将持续有效,直到根据《危险物质和新生物体法案》(HSNO)批准转基因紫花苜蓿种子推广时为止。 |
8.相关文件:检验进口的紫花苜蓿(lucerne/alfalfa)种子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种子的措施草案(5页,英语) |
9.拟批准日期:2006/08/11 |
拟生效日期:200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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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2006/08/08 |
11.备注: |